第十二章:行销计划与促销活动

 

第一节        管理业绩红利计划管理/监督的责任

超连锁店主领取佣金是因为管理、训练、供应、支持鼓励和帮助自己的商业网路,不断增加销售量。持续性的产品销售和督导的作用必须包括在里面。一个超连锁店主不能单靠卖产品就可领到佣金,而是必须经营管理自己的商业组织而达到产品零售的成功。在美安马来西亚公司的要求下,超连锁店主必须提供自己有能力发挥和执行这些责任的证明文件。以下的准则是一个超连锁店主在管理业绩红利计划之下必须做到的责任。无法做到以下这些准则,美安马来西亚公司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作废或追回佣金,要求超连锁店主受更多的训练。若有长期或严重的失职行为发生,此超连锁店主的合约就会被终止。

超连锁店主:超连锁店主对自己成功的程度负全责。超连锁店主同时也要对美安马来西亚公司超连锁手册的内容了如指掌(例如:公司的政策、程序、规定和条例)。

推荐人:推荐人遵守独立超连锁店主申请同意书中有关保证负责关系的全部条款,以及其他相应的措施、条例和程序。

助理级:除了要尽到上述“推荐人”所有的责任外,助理级必须对直到下一位够格助理级为止的所有下线超连锁店主做训练和配合工作。除此之外,对下线的助理级负督导之责,确定他们对自己的商业组织内的超连锁店主负责做好训练和支持。助理级也要负责对新超连锁店主解说行销计划。

经理级:除了要做到上述“推荐人”所有的责任外,经理级还受到合约的牵制(例如:经理级同意书)。必须确切履行合约上的条款包括:政策、程序、保证买回货品、退货规定和所有的规定条例。负责的对象是自己所有的下线直到下一个经理级的中心为止。如果下线的经理级有失责之疑时,要立即向上线领导负责人报备。之后,代该失责的经理级履行合约上的义务直到同一线上再产生另一位新的会负责的经理级为止。

授证经理级:除了要做到上述推荐人和经理级的双重责任外,授证经理级必须提供给自己的下线超连锁店主成功五要诀训练,直到下一位授证经理级的中心为止。只有授证经理级(即通过经理级训练课程的经理级)可以公开举办超连锁事业说明会、新超连锁店主训练和成功五要诀训练。

专业经理级和更高的超连锁店主级别:除了要做到全部上述的责任外,这些高层经理们必须确保自己所有的下线超连锁店主和下线领导者之间,通过相互沟通和持续的督导都得到应得的支持和训练。

授证辅导员:授证辅导员必须尽全力做到美安马来西亚公司超连锁手册中有关政策和程序所阐述的责任和义务。他们也必须提供授证经理级训练课程给自己下线中任何需要此训练的超连锁店主。

咨询评议会成员:咨询评议会成员必须到有自己下线在的新区去组织会议,解决不同线有关推荐人的纠纷,与其他咨询评议会成员提供全国性的训练,鼓励和要求下线参与全球会议联盟系统,执行美安马来西亚公司超连锁手册中所有的政策、程序、规则和条例。


第二节        招募/引进新人

美安马来西亚公司发佣金和奖金是针对超连锁店主的销售成绩,以及超连锁店主是否按照公司的政策、程序、规则和条例对其下线销售网路管理和指导。一个超连锁店主不会因其为推荐人或引进新超连锁店主而领到佣金和奖金。


第三节         基本零售量的要求

成为一个够格的超连锁店主,每一位超连锁店主在加入最初的三个合格日里必须零售至少两笔生意,而且零售合计超过RM800,缴MY1000表格,并附上两张零售合计超过RM800以上的收据。每个超连锁店主必须亲自向自己的顾客零售产品,以符合MY1000表格的要求,还必须亲自填写MY1000表格并交给美安马来西亚公司。


第四节         产品自用

美安马来西亚公司的管理业绩红利计划是为奖励零售成绩而定。公司承认超连锁店主可能希望购买一定数量的产品自用,这是无可厚非的。


第五节         推荐的权利和义务

所有的超连锁店主都有权利吸收新的超连锁店主加入自己的商业组织下。只要累积了RM800的零售,并且在30天内把所有必要的文件寄到公司。

(A)    新超连锁店主:每一个新超连锁店主都有自主权选自己的推荐人。

(B)    推荐有冲突:如果有两个超连锁店主同时抢当同一个新超连锁店主的推荐人,公司可视情况认定第一份先收到的申请同意书为主。公司也有权审查每一种情况,对推荐权进行适当的调整。

         (1)    一般而言,用基本常识和考虑来做判断,第一位实际上为潜在超连锁店主做服务的人应该成为推荐人。

         (2)    作为一位推荐人,您应尽心尽力地对新超连锁店主在推销产品、扩展业务各方面进行教育和训练。自己还要主动地保持和整个商业组织的联系和经营管理。无法做到的话,公司会取消您当推荐人的资格,并且/或者会终止您在公司的一切活动。

(C)    缺乏推荐:如果超连锁店主因为同一家庭住址或是在申请同意书上漏填了推荐人的资料而导致没有推荐人的情形,或者超连锁店主想将某位推荐人输入电脑资料库,必须写信到公司的规章管理部门说明。超连锁店主与当事推荐人都必须签署该信件。通过与否,两星期后便可知晓。


第六节         不道德的活动

超连锁店主在做生意时,要同时维护和提高公司产品的信誉,对于有损害公司信誉的行为要完全避免。

(A)    产品:促销产品时对外要言行一致,并且要完全避免所有会产生误导、欺骗和不道德的言论行为。

(B)    广告:除非得到公司允许,独立超连锁店主不得擅自做公司产品及/或行销计划的广告。

(C)    表达方式:独立超连锁店主同意不做不实或欺骗的方式介绍有关公司、产品、管理业绩红利计划或预期的收入。

(D)    遵守规定:超连锁店主不得参与下列活动:

         (1)    以欺罔或引人错误之方式推广销售产品和服务,或以此方式介绍他人参加美安马来西亚销售组
                 织;

         (2)    假借美安马来西亚公司名义或透过美安马来西亚组织向他人筹集资金;

         (3)    以违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之方式从事销售活动;

         (4)    以不当之商业行为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造成消费者重大之损失;或者

         (5)    从事违反马来西亚法律的销售活动。

         超连锁店主不遵守上述规则会导致被取消超连锁事业经营权,甚至可能要面对法律责任。


第七节        宣扬收入

超连锁店主只可以宣扬美安马来西亚公司公开登载的个人收入。未经授权使用的收入数目,不得用来做招募新人或其他目的使用。宣扬未经授权的收入会依照公司纠察措施程序处理。不管广告宣传上有没有用美安马来西亚公司的名字,都不允许未经授权使用的收入宣扬。


第八节        介绍行销计划

只有授证经理级得以公开展示管理业绩红利计划。

(A)    超连锁店主:超连锁店主可以私下或用一对一的方式展示公司的制度,可是必须依照公司正式出版的资料和影片中的方式来进行。

(B)    误导:所有误导或错误发表行销计划或管理业绩红利计划,会导致取消超连锁事业经营权或甚至面对法律责任。


第九节         政府机构的批准赞助

政府机构通常不会为直销计划或任何商业活动作批准或赞助。因此,超连锁店主不可明讲或暗示,直接或间接地对外表示美安马来西亚公司或公司的措施是经过某政府机构承认或支持。


第十节         新闻采访

有任何新闻传媒(电视、电台或报章杂志)采访的要求,一定要先与美安马来西亚公司联络。公司要确保资料的正确性并保持一致的大众形象。


第十一节     扩展国际市场

美安马来西亚公司会继续走向国际市场化。可是美安马来西亚公司不允许其未来进入新市场的机会因少数超连锁店主未经授权和预先自行展开活动的行为而受到阻碍和拒绝。

(A)    限制:为了防止违规行为,下列限制措施应严格执行:

         (1)    在美安马来西亚公司授权之前,超连锁店主绝不可在未正式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从事任何未经许可的活动。

         (2)    只有在美安马来西亚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正式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或新兴市场计划(EMP)列出的国家/地区,超连锁店主才能够主持会议解说行销计划和招募人选。附注:请造访my.unfranchise.com以了解新兴市场计划国家/地区的更多资讯。

         (3)    超连锁店主不可自行出口任何美安马来西亚产品或文宣资料。

         (4)    超连锁店主只有透过超连锁店主的GLOBAL.SHOP.COM网站,才可以推介美安品牌产品给未正式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和新兴市场计划国家/地区的居民。

(B)    新兴市场计划(EMP):新兴市场计划提供美安事业模式的精简版本,可让公司评估具有全面拓展潜力的未来“市场”国家/地区。依据美安行销计划的精简版本,独立超连锁店主可邀请新兴市场计划国家/地区的居民加入自己的团队。

(C)    GLOBAL.SHOP.COM网站:GLOBAL.SHOP.COM网站让任何地方的顾客都能买到美安品牌产品。独立超连锁店主藉助GLOBAL.SHOP.COM网站将美安品牌产品推介至其他国家/地区,可赚取本国业绩点数。在赚取业绩点数之外,超连锁店主也可透过在GLOBAL.SHOP.COM网站销售产品赚取零售利润,但这些产品必须销售至美安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未正式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透过GLOBAL.SHOP.COM网站销售产品至美安公司及/或其关联公司已正式开展业务的国家/地区,如马来西亚、澳洲、加拿大、新加坡、香港、西班牙和英国,则不能赚取零售利润。从GLOBAL.SHOP.COM网站购买的产品只能做为个人使用,不能用于零售。附注:相关限制条款可适用。

(D)    纠察措施:美安马来西亚公司会依照超连锁手册里的纠察措施程序处置出现有违规行为的超连锁店主。对违反上述有关扩展国际市场规定的超连锁店主,处置方式包括暂停资格或撤消资格。

(E)    公布消息:美安马来西亚公司一有新的国际市场开发会马上向超连锁店主宣布消息。在此之前,超连锁店主在未开展业务的区域内不可擅自行动,因为会妨碍到将来国际市场的发展。若有超连锁店主有兴趣引介美安事业进入某一国际市场,请呈报相关资料给美安马来西亚公司的法律部门。